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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 格林宏观回报混合C |
基金全称 | 格林宏观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 020063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4年5月28日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经济、行业周期和上市公司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必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于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合计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等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
投资策略 | 随着中国经济体量的不断增加,经济增长对质量的要求逐渐提升,经济增速的“周期性特征”逐渐大于“增长性特征”。越来越多的行业,逐渐由“成长型行业”转变为“周期型行业”。对于资本市场定价而言,宏观周期和市场周期的联动效应会不断加强。本基金根据经济周期的阶段性特征,对于未来的宏观政策组合进行判断,对货币、财政、产业、汇率等政策及组合,进行方向性和节奏性的动态预期,旨在通过深化对宏观各类周期的不断跟踪和研究,将其结论和预期运用至多层次的投资策略当中,力争为投资者短中长期提供稳健的价值增值。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